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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曝光
2020-09-17 11:45     (阅读:)

1.费县人民医院、平邑县人民医院、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吸氧违规收费问题

经调查核实,费县人民医院、平邑县人民医院和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存在吸氧违规收费问题。经调取医院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7月20日HIS数据,费县人民医院存在氧气吸入多计费导致医保基金多支出89.03万元、平邑县人民医院共涉及吸氧违规收费金额为484.78万元、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吸氧违规收取费用合计71.99万元。费县医保局责成费县人民医院将违规导致多支付医保资金89.03万元退回,并在结算费用中对该院进行违规金额两倍予以扣除。平邑县医保局责令平邑县人民医院退还违规金额全额484.78万元。郯城医保局责令郯城县第一人民医院退回吸氧超收违规费用71.99万元,给予违规费用5倍扣款359.96万元;同时对该院院长、分管院长及医保办主任进行了约谈。

2.河东区太平街道卫生院挂床住院等问题

经调查核实,河东区太平街道卫生院存在违规对应目录、超医保限制适应症使用并报销药品、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挂床住院等违规问题共计32项。河东区医疗保障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太平街道卫生院暂停中医科、理疗科住院患者医保结算6个月;对涉及的“挂床住院”行为按每例5000元扣除违约金,其他医保基金违规使用行为根据违规金额合计给予三倍扣款,累计退回、扣除医保基金1079973.74万元;同时责令该院集中进行为期一个月全面整改,将整改落实情况报河东区医疗保障局。

3.沂南县大庄中心卫生院挂床住院等问题

经调查核实,沂南大庄中心卫生院存在挂床住院、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沂南县医保局根据《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沂南县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补充协议书》的规定,对大庄中心卫生院住院作出如下处理:1.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医保办主任进行约谈;2.对杨**等6人产生的住院费用5393.70元不予支付;3.按照2%的比例核减2020年度总额预付额度167800元;4.责令该院立即改正以上违约行为;5.扣减2020年度考核分4分。

4.莒南县仁铭堂药店刷医保卡购买生活用品等问题

经调查核实,莒南仁铭堂药店存在销售食品、生活用品等违规现象,药店刷卡记录与实际销售药品记录不一致,查实违规医保基金2729元。莒南县医疗保障局依据《2020年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对莒南仁铭堂药店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729元;自7月21日起,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5.临沂市国善大药房有限公司成都路店串换目录刷医保卡问题

经调查核实,临沂市国善大药房有限公司成都路店存在售卖染发膏非医疗物品问题。该药店把“珍草堂刮痧板”内赠品“珍草堂多爱彩色染发膏”单独销售,串换成“刮痧板”项目进行医保刷卡结算。兰山区医保局根据《临沂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对该药店作出解除协议的处理决定,2020年度考核不合格,取消医保信用等级评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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