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改革完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鲁医保发﹝2019﹞85号)、《临沂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临医保发﹝2019﹞67号)等有关规定,在各县区医保局初审药店有关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经第三方机构对申请药店进行现场评估,拟确认以下零售药店为临沂市医保协议定点零售药店(拟定点类别:职工普通门诊定点),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临沂市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公开—政府部门—市医保局—公示公告。微信公众号:临沂医保。手机APP:临沂医保-公示公告。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市医保局反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8137018
附件:拟新增临沂市医保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