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ybj/2020-000002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1-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市医疗保障系统落实“四确保”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工作

市医疗保障系统落实“四确保”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保障工作

2020-01-29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市医疗保障系统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疫情处置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制定具体保障措施,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医疗保障工作。


一是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取消有限定支付范围药品的支付限制,切实保障患者医疗需求;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将符合条件的患者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积极对接异地医保部门,医保报销不再执行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二是确保定点救治医院不因医保总额控制问题影响救治患者。对全市16家定点救治医院实行医保基金预付制度,在前期已拨付1.2亿元医保周转资金的基础上,又专门追加救治专项医保资金6162万元,减轻医院垫付资金压力;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治费用不纳入医保总额控制指标,单独进行结算,确保救治工作顺利进行。


三是确保药品、医用耗材保供稳价。根据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救治方案,做好防治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和供应监测工作,及时汇总分析预测,为各医疗机构采购相关药品、医用耗材提供协助,配合做好药品、医用耗材储备,保障供应。


四是确保疫情防治医疗保障工作平稳有序。节日期间,全市医保系统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配备足够人员,做到电话、信息联络畅通,重要紧急事项及时处理,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医保业务网上办理,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政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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