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48516507/ybj/2021-000005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4-13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我市参保人专属商业补充医保“临沂保” 正式发布

我市参保人专属商业补充医保“临沂保” 正式发布

2021-04-13   作者: 点击数:  


4月13日,临沂市参保人专属商业补充医保“临沂保”上线发布会举办,市政府副市长刘贤军出席并现场投保第一单,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岭出席并致辞。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提出“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为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经市委深改委、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医保局、临沂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印发《关于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坚持广覆盖、强衔接、市场化、可持续的原则,指导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15家商业保险机构设计推出我市参保人专属普惠型补充保险“临沂保”。

“临沂保”面向我市所有参保人,不设置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保费与个人疾病风险脱钩,既往症也纳入保障范围,重点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较高的费用,兼顾政策范围外费用。允许参保职工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个人账户可为其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直系家庭成员(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配偶的父母)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鼓励用人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为职工和居民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购买经费按商业健康保险规定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

自2021年4月13日起,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关注“临沂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参保,参保时间截至2021年6月10日。保障期限为2021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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