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日,莒南县医保局组织召开2023年度城乡居民特殊人群参保工作调度会议,县税务局、卫健局、民政局、残联、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医疗保障局 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临沂市税务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2〕24号文件切实做好全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2〕30号),对符合政府资助条件的城乡居民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低保边缘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及其他困难群众等“特殊人群”参保政策进行了解读。参会各部门单位对2022年度的本单位负责的政府资助人群时间节点变化情况进行了业务沟通交流。
会议强调,“特殊人群”参保缴费工作是医保征缴工作的重中之重,各职能部门要明确特殊身份人群名单认证时限,于11月10日前将特殊身份人员认证名单报送莒南县医疗保障局。要强化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梳理本部门分管领域特殊人群名册,防止信息遗漏、错误,确保“特殊人群”医保参保在缴费期内实现应保尽保、不落一人。要严把时间节点,尽快完成信息比对和导入工作。要强化部门协作,加强工作衔接,扎实做好特殊人群参保的数据导入、信息核实、资金请拨等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我县特殊人群资助参保工作。要加强宣传指导,利用各种宣传方式让医保政策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为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确保圆满完成征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