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省医保局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部署及要求,2月11日,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召开全市DRG付费精细化管理推进动员大会。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一级主任科员张智勇,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自华,市卫健委四级调研员王福义,市人民医院院长车峰远出席会议,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主任韩永峰主持会议。
本次会议旨在推动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推进我市DRG付费改革走深走实,逐步建立以提升服务质量、合理控制成本、规范临床诊疗、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为核心的DRG付费管理体系,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责任意识,促进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现代化、科学化、精细化,助推医疗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会议指出,自2022年我市DRG付费扩面以来,我市充分认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充分把握DRG付费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标准规范,聚焦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四个方面,持续加大DRG付费工作推进力度,建立完善机制,加快扩面步伐,注重提质增效,分阶段、抓重点的高质量推进付费改革工作。
会议强调,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是医保各项改革的根本出发点,DRG付费改革成效的核心评价标准就是参保群众的获得感提升情况,体现在群众满意度提升和就医费用负担减轻等方面,要通过改革最大限度保障参保人员权益。同时,要发挥好付费改革的引导、激励约束作用,充分引导医疗机构转变观念,加强成本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升医技水平,激励医疗机构积极收治疑难病患,发展优势学科,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议要求,全市医保部门、卫健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协同联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按照既定的改革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通过持续深入做实做细各项改革举措,充分展现改革惠及人民群众、引导医疗机构精细化管理以及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绩效的重要意义,真正实现医保患三方互利共赢不断发展,切实为推动临沂“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动员会后接续召开了DRG付费精细化管理培训会。邀请省、市DRG付费改革、医院管理等专家进行现场培训授课。
临沂市DRG付费评估质控专家工作组全体专家,市县(区)医保、卫健部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市直及各县区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分管院长、医保办主任、病案室主任和DRG工作相关等300余名同志参加动员会及培训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