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出台
长期护理险落地,失能等级评估是待遇享受的保险支付的重要依据。国家医保局5月6日发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对定点评估机构的确定、运行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主要对评估机构、评估人员、评估标准、评估流程等作出规定:一是明确对开展评估的机构实行定点管理,二是对实施评估的人员明确具体要求,三是对评估使用的标准作出统一规定,四是对评估遵照的流程予以规范明确。
二、2024年国家医保飞行检查启动正式启动
5月11日,2024年国家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首场启动会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这标志着今年国家医保飞行检查正式启动。
据介绍,国家医保飞行检查将重点检查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等情况,必要时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2024年度。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的飞行检查将实现各省份全覆盖,并进一步增加抽查城市。原则上,每个省份抽查城市数由以往每年每省份一个增加为两个。飞行检查坚持机构类型全覆盖。各省份将同步检查一定数量的公立定点医疗机构、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同时,还将首次从往年已经飞行检查过的定点医疗机构中,抽取一定比例进行“回头看”。
三、医药集中采购将形成全国性联盟采购
扩大联盟范围,形成全国联盟集中采购;加强统筹协调,合理确定采购品种……国家医保局5月20日发布《关于加强区域协同 做好2024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对医药集中采购做出新要求。
通知指出,在国家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的基础上,加强区域协同,将条件具备的省级联盟采购提升为全国性联盟采购,并要求做好集采执行监测管理,公平对待各类经营主体,严防“地方保护”。此外,通知明确,将聚焦重点领域,积极推进2024年集采扩面。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各有关部门、各地方持续推进医药集采提质扩面,完善集采制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更好惠及广大群众。
四、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5月24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明确要落实好三明医改取得的制度性成果。
围绕“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通知从加快药品耗材集采改革进度、加大医保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力度、着力提升医保支付管理水平等6个方面明确将要开展的“任务清单”。此外,通知要求持续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全面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聚焦儿科、产科、精神、中医等临床学科,重点关注诊查、护理、急抢救、病理等项目价格。坚持将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60%以上的项目优先纳入调价范围。通知指出,各级医保部门要细化完善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的措施要求,国家医保局将密切跟踪并评估各地推广三明医改经验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