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关于转发鲁医保办发〔2021〕5号文件
做好部分药品名称调整规范的通知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直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转发医保办发〔2021〕14号文件做好部分药品名称调整规范的通知》(鲁医保办发〔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