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医保字〔2021〕30号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称“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主要内容
(一)围绕民生保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一是推进医保政策公开。及时公开现行有效的医疗保险法规、制度、政策、标准,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做好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推动政策贯彻落实,提升参保人员对政策的知晓度。二是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定点医药机构增加、撤销等相关信息,加大对违反医保规定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按规定公开监督管理、处罚信息。三是推进“放管服”信息公开。根据国家、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便民惠民原则,规范公共服务事项公开,动态调整公共服务办事指南。
(二)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力度。一是强化重大决策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要事项,及时公开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二是强化经办服务事项公开。及时发布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不断加大对医保经办服务方面内容的公开力度,及时更新定点医院信息查询、定点药店信息查询等内容,适时公开和更新异地住院联网结算医院名单。三是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通过各种方式,深入解读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的政策依据、保障范围、待遇享受等内容。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做好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热点舆情研判,及时准确回应群众诉求。
(三)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丰富政务公开方式。一是加强网站建设。进一步加强市局网站和市政府网站“公开栏目”建设,对开设栏目信息及时进行完善补充,拓展向社会公开信息内容,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二是加强新媒体建设。强化“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各项服务功能,经常性推送关于临沂医保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优化“临沂医保”APP,实现医疗保障相关事项“掌上办、快速办”,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服务平台。三是灵活信息公开方式。采取贴近群众实际的公开方式,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短信等平台,印制宣传手册、海报、告知卡等资料,开展面对面宣传活动,现场解读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内容审查。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内容审核、保密审查等环节管理,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 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各科室、医保中心要特别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二)加强隐私保护。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公告、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科室、直属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要围绕工作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按程序报送公开信息。对应当公开的事项没有按要求进行公开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
(四)严格考核考评。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考核制度,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考核;年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平时的考核记录进行汇总打分,并按照内部考核要求计入相关分数。
附件: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政务公开任务分解表
公开项目 |
主要内容 |
责任(牵头) 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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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决策预公开 |
重大决策,建立意见征集、调查征集等决策预公开专栏,征集意见。 |
各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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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公开 |
常态化公开局办公会会议议题,并邀请利益相关等列席,公开会议议定事项并解读。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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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网站设置专门栏目集中统一公开本单位制定及执行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列明规范性文件的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提供多种形式的分类或高级查询。法规文件和办事文件提供下载渠道(包括word版本、PDF版本)。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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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 |
公开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 |
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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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边界清单 |
及时公布临沂市医疗保障局职责边界清单。 |
机关党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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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
及时更新并集中公开2021年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清单要素完整。 |
基金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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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布临沂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随机抽查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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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公开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基金使用情况抽查事项的抽查结果,并按相关规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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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 |
事前公开。利用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集中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本机关的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 |
基金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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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按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
基金监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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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
发布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等基本要素完整。 |
医保中心 (政务服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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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部署执行公开 |
对政府工作报告、年度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重大决策部署涉及医疗保障工作的内容,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
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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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 |
网站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门栏目或目录,公开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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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决算 |
公开本部门预决算说明,公开本部门预决算表格,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向社会公开重点项目项目文本、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结果 |
规划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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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配置 |
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 |
规划财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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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 |
1.及时公开医疗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 2.公开医疗救助的申报指南。 3.公开医疗救助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等基本数据。 |
待遇保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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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定期公开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参保人数、待遇支付、基金收支情况。 |
医保中心 (信息统计科、基金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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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本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名单,及时发布医保定点医院、药店。 |
医保中心 (异地就医和协议管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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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医保药品、诊疗项目目录等。 |
待遇保障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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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
开通信函申请渠道,提供受理机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开通在线申请渠道或提供电子邮箱申请方式,并保持渠道畅通。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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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出具书面告知书、答复书(正式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 |
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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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 |
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关解读材料。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解读内容要素全面。 |
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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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 |
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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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交流 |
公开咨询建言类栏目的网民留言,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 |
办公室,相关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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