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48516507/ybj/2022-000002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2-01-20  发布日期  2022-01-20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生效中
 文  号  临医保〔2022〕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2-01-20   作者: 点击数:  

临医保〔20224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医保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学法、普法、执法,全局法治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党的领导,切实推进法治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医保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分别在局党组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上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级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灯塔党建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班和全省医保法治培训班,真正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法治理论水平,为医保法治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完善医保法治工作机制。始终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推动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实施,确保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同医保业务工作实现融会贯通,提升工作实效。实行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揽总、分管领导协调推进、法治机构具体负责、业务科室联动配合,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形成合力,推动法治建设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克服人员紧张问题,选配多年从事法治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负责政策法规工作,确保法治工作高效推进。

(三)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在党组会议、全体人员会议亲自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做到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等相关工作顺利实施。严格执行《临沂市医疗保障重大行政执法集体审议工作规则(试行)》,成立案件审理委员会,局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并主持召开2次会议。同时,把普法、学法、执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能力。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医保法治氛围

(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抓细抓常《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医保局1号令、2号令、3号令、4号令以及医保政策的普法宣传,积极推进医保政策进机关、进社区活动。以政府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等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为契机,两定机构广泛宣传《条例》,大力开展医保法治宣传工作。通过解读培训、专家授课、知识竞赛等方式,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宣传效果得到大力提升,有效推进了医保法治建设。

(二)坚持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制定中心组理论学法计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引领作用,局党组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积极适应加强法治建设的新形势,努力建设政治强、作风硬、能战斗的医保执法队伍。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资格培训和考试,开展执法人员在线学习培训。利用开展的悦享夜学、支部党员大会等多种形式,把医保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引向深入,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深入开展医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活动。深入到社区、学校、集市,继续开展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和打击欺诈骗保宣传。利用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开展政策宣传,先后发布了《条例》释义、医保政策、经办服务流程等宣传内容,发挥了指尖上的医保宣传站作用。组织临沂市宣传贯彻《条例》加强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4月份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46.19万份,悬挂宣传横幅标语1.4万余条次,开展宣传活动专场191场次,参与决赛知识竞答2050人次,营造了守护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医保基金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制度约束,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落实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制度。对关系群众利益和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等必经程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承办的23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办结,各类办理文件均严格按照办理时限报送有关部门。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不断健全落实三项制度的配套工作机制。二是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年初,根据省医保局统一安排,及时更新部门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三是组织执法证报考工作。对全局需申领执法证且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审查,并组织参加执法证测试。四是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行政执法、复议应诉、信访处理、政府合同等法律事务中的支撑作用,今年以来,审查合同协议、行政处罚文书、行政纠纷案等20余件。建立部门公职律师工作制度,申请3名公职律师,并由局办公室作为管理机构。

(三)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公布等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将调整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反复适用的政策文件纳入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同步解读等程序,做到应审必审,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四)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开展守护专项行动,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大力推进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建设,落实举报奖励具体措施。编印《临沂市医保基金监管执法规范速查手册》,对执法程序、依据及文书予以规范。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在开展日常检查和“守护”专项行动的同时,又在全市范围内启动医保基金县区交叉检查、基层医疗机构专项检查。2021年以来,全市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8333家,追回和拒付1.7亿元,行政罚款267万元。建立案件移送工作机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4个,移交公安机关问题线索4个。

(五)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今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临沂医保”APP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和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健全信息保障、审核、发布机制。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及时发布信息。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上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医保执法基础比较薄弱。主要表现在全市具有医保执法资格人员少、办案经验不足等方面,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信息化水平有待提升。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医保执法工作的能力不足,医保智能监控运用不足。下一步,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积极推进医保法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医疗保障法》公布实施后开展系列宣传学习活动,深入实施《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全力打造法治医保,推进医保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严格行政执法监管。规范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完善权责清单、执法事项清单、服务清单,加大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高标准建成医保基金事前事中事后智能监控平台,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继续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业务培训与指导。创新普法方式与途径,深入推进医保普法向基层、向两定机构延伸。健全并完善医保执法人员执法业务培训制度,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加大培训教育力度,以医保政策、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等为重点,开展医保执法人员培训,重点指导提升县区医保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2120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docx
附件【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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