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医保办发〔2022〕8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筹建办社会事务组,市直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临沂市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专项宣传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沂市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专项宣传方案
为提高公众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认可度,保障我市集采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根据国家、省医保局《关于开展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此宣传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决策部署,紧扣集采工作节奏和关键时间节点,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多批次宣传国家和省组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提高公众对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体系、工作原理的认识,增强对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质量、疗效和可及性的认同,有力回应不实报道,坚定广大群众信心,促进广大患者主动选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进而推动我市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医药配送企业主动参与集中带量采购的积极性,为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持续、有序、有效地开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工作原则
1.成立领导小组。临沂市医保局成立由局党组成员张洁同志任组长,办公室和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负责同志为副组长的专项宣传工作小组,两科室各指定一名同志作为工作专员,具体组织实施市本级的专项宣传工作。各县区医保部门也要成立专项宣传工作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宣传工作落地见效。
2.注重面向群众。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最终受益者是广大患者,宣传重点要放在对群众的宣传教育上,重点加强对药品疗效及药品和医用耗材降价带来的实惠性、可及性的宣传,通过鲜活的具体事例展现患者群体的收益,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并及时回应关于中选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过低无法保证质量和疗效的质疑与不实报道。
3.坚持多措并举。广泛运用电视、报纸、网站、手机短信、抖音、微信公众号、固定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手段,积极在主流媒体、政府官网、医保局官网、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场所等开展现场采访、政策发布、信息公开等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正面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2年8月至10月。
三、宣传重点及有关工作
(一)2022年9月1日-9月20日。成立专项宣传工作组织,制定专项宣传工作方案,配合国家和省做好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和使用的宣传工作。同时,逐一向全市所有开展口腔种植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公立和非公立、医保定点和非医保定点等)进行口腔种植体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政策宣讲。
(二)2022年9月21日-9月30日。在“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中组织包含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宣传的医保知识竞赛活动。
(三)2022年10月1日-10月15日。印刷相关材料,依托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工作站、医药企业等向基层群众宣传药品疗效及药品和医用耗材降价带来的实惠性、可及性。
(四)2021年10月20日。完成带量采购专项工作宣传活动并及时总结报送市医保局。
四、宣传方式
(一)宣传进医院。各公立医疗机构在本院宣传栏及LED屏持续宣传国家及省组织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宣传本院集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工作开展情况及使用情况,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者发放政策宣传册。针对集采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重点宣传人工晶体、冠脉支架等使用面广、群众关心的药品和耗材,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医生和患者谈谈自身获益的感受。
(二)宣传进企业。追溯集采药品的生产方式、质量疗效,重点宣传集采价格降幅明显、绝对价格较低、可及性显著提升、疗效突出以及治疗重点疾病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宣传产品的质量疗效。
(三)宣传进网络。持续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政策文章发布、专家访谈等形式多样的专项宣传活动,促进集采药品及耗材质量疗效、可及性提升的案例的网络传播,推进形成正面舆论氛围,有力回应不实报道,保障后续集采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邀请医保服务体验官、依托市药学会参与宣传。要充分发挥医保服务体验官在宣传活动中的助推剂作用,邀请医保服务体验官参与培训、学习、宣传活动,促进宣传内容入脑入心。依托药学会参与宣传,强化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自我约束管理,源头预防。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统筹协调宣传各项工作,分管领导要靠上抓,精心组织,保证各项措施落实落地。要运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保证宣传效果。
(二)突出特色,注重实效。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统筹谋划,按照市医保局部署安排,根据本地实际,创新性开展好各项宣传活动,做到与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紧密结合、与基金监管联席会议各部门单位强化联合执法惩戒紧密结合、与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切实做好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宣传活动,确保宣传效果。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各县区医疗保障部门要及时收集宣传活动资料,认真总结宣传活动中涌现的好经验、好做法,市医保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活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请于10月20日前报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