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临医保发〔2023〕8号)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种植牙需求快速增长。同时该领域收费不规范、费用负担重等问题也较突出,为逐步改善种植牙领域收费乱象,降低群众费用负担,引导医疗机构提供透明清晰、质价相符的“阳光医疗”,让有种植牙需求的老百姓享受高质量的“实惠医疗”。
二、决策依据
根据省医保局《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12号)文件要求,停用我市“牙种植体植入术”等19个项目,价格增加“种植体植入费”等15个新口腔种植价格项目。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和《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12号)等文件精神,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四、重要措施
根据省医保局指导意见,我市三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调控目标为3436元,实际价格不超过3333元;二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调控目标为3001元,实际价格不超过2911元;一级公立医院单颗常规种植牙价格调控目标为2524元,实际价格不超过2449元。
五、本《通知》在什么时间执行?
本通知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3月31日。
政策文件: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