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印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临医保发〔2024〕6号),现就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省医保局《关于印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3号)文件要求,规范整合我市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时明确医保支付政策,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
二、重要措施有哪些?
(一)规范整合我市现行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医疗服务项目设立12项,修订1项,停用8项,定价形式由市场调节价调整为政府指导价,主要采取“服务项目+专用耗材”分开计价的收费方式。临沂市各公立医疗机构按文件公布的项目价格执行。
(二)制定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政策。公布的12个辅助生殖医疗服务项目,有11个项目新纳入医保支付。治疗性辅助生殖费用限门诊支付,执行门诊单独支付政策。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年度起付线分别为600元、500元,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80%、60%,基本医保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15000元、5000元。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规定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居民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三、适用范围是什么?
符合不孕不育门诊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认定标准的参保人员,在经卫健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
四、文件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该文件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
政策文件:《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