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28号)和山东省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医保函〔2022〕27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双通道”管理药品医保管理,根据《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临沂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要求,市医保局起草了《“双通道”药品医保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或建议。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9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箱、电话、信函等形式反馈至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
公示期: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联系人:翟潘华 联系电话:7357911
电子邮箱:1324578681@qq.com
联系地址: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待遇保障科(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邮编276000)
特此公告。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