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A20210127号
建 议 的 答 复
陈燕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长期护理险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我市全面推开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符合条件的失能人员,接受医疗专护、机构护理、居家护理,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长护险医疗护理服务、生活照护服务项目范围的护理费用,纳入长护险支付范围,不设起付线,医疗专护、机构护理支付比例为90%,其余费用由个人自负。与定点医护机构实行“定额拨付、超支不补”的结算管理办法,承办机构每月与医护机构按照定额结算标准进行结算。一、二、三级医护机构提供医疗专护的,每床日支付定额标准分别为140元、170元、200元(含生活照护服务项目按照每人每天20元支付定额标准);接受机构护理每床日支付定额标准为65元;市内居住的失能人员由定点医护机构提供居家护理的,每床日支付定额标准为45元;享受居家护理选择本人近亲属等照护的,每床日支付定额标准为40元,指导定点医护机构支付标准为150元每月;市外异地安置的失能人员每床日支付定额标准为45元。
截至目前,全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享受人数为2527人,其中医疗专护170人、机构护理89人、居家护理2268人,基金支出173.91万元。
二、定点医护机构协议管理情况。我市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实行医护机构协议管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及医养结合机构,提交申请后,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定点有关规定进行评估,及时纳入协议定点管理。目前,全市共有136家长护险定点医护机构。
三、基金监管情况。强化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基金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循环交叉检查和飞行检查制度,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加大宣传曝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作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下一步,根据您的建议,我们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对职工长期护理保险的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的宣传长期护理保险的相关政策,提高群众的认知度。二是总结运行经验,适时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惠及更多失能参保人。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