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48516507/ybj/2022-000005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5-1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08号建议(关于加强基层医保资金使用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108号建议(关于加强基层医保资金使用的建议)的答复

2022-05-10   作者: 点击数:  

王相海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基层医保资金使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异地就医管理服务。一方面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先后实现省内、跨省住院费用联网结算,省内、跨省门诊费用联网结算,不断扩大联网医疗机构范围和数量。全市4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开通异地就医住院省内、跨省联网结算服务,并通过省局系统按时做好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异地费用清算工作。另一方面开展医保业务服务下沉,参保人可在医院办理转外就医申请、手工报销结算、慢病认定登记申请等业务,简化异地就医看病流程,方便医院掌握转外就医情况。2020年全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看病约9.2万人次、2021年外出就医约11.5万人次。

二、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医保政策倾斜力度。一是参保居民在参保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和市内、参保县区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可享受普通门诊就医报销政策。二是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提高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鼓励参保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购药。居民医保住院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院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90%,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院报销比例分别85%(基药90%)、70%、55%。通过医保政策杠杆作用,引导患者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促进分级诊疗格局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异地就医情况的分析研判,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会议,通报有关情况,让各定点医药机构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同时,强化与各定点医药机构的沟通交流,共同做好医保基金支出运行情况监测,引导本地医药机构健康发展,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上一条: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A20220232号议案(关于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构建优质高效就医服务体验的议案)的回复
下一条: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206号建议(关于加强医保政策对中医药事业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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