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48516507/ybj/2022-000005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5-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202号建议(关于解决市直单位女职工生育定点住院分娩不便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202号建议(关于解决市直单位女职工生育定点住院分娩不便的建议)的答复

2022-05-24   作者: 点击数:  

江照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市直单位女职工生育定点住院分娩不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提出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发〔2019〕14号)规定:“两项保险合并实施后实行统一的定点医疗服务管理。”“生育医疗费用执行我省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及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原则上实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无论市直还是县区参保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的生育,都可以在市内所有具有生育执业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且均可实现联网结算。

为进一步核实情况,对于您提到的“在工作中经常听到有些市直单位如远通汽贸、银凤陶瓷有限公司、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移动联通公司、九州集团等驻罗庄的单位,居住在罗庄区的女职工抱怨她们的生育险必须定点市直医疗机构如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等这几所医院,其他医院不作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不予报销,由于报销限制,导致他们就医不便,对此规定不满意”等情况,我们于4月12日分别与移动公司、九州集团、远通汽贸、中国银行等单位具体负责人进行核实,得知他们对本单位参保女职工生育住院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保政策执行。我们再次向其强调生育保险联网结算政策,并督促他们将有关政策对本单位职工宣传到位。我们进一步与罗庄区医保局核实,得知除执行全市医保政策规定外,罗庄区医保局对参保女职工生育住院分娩的定点医疗机构也无任何其它规定。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宣传力度,将便民惠民医保政策通过各种方式、各种传媒宣传到位,真正让参保群众了解、知晓、享受有关医保政策,提高参保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

欢迎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医保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0220085号建议(关于提高县级公立医院医保基金每年拨付总额度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关于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A20220232号议案(关于推进医疗信息化建设,构建优质高效就医服务体验的议案)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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