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祥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门诊统筹购药流程
我市积极推进门诊统筹药店互联网问诊购药报销“一站式”服务,规范门诊统筹药店互联网问诊、开方、购药及医保报销流程并不断进行优化,畅通了门诊统筹药店获取互联网处方渠道,有效解决了药店“有药无方”问题,切实提升了参保职工在门诊统筹药店购药报销便捷度。同时,为提高服务效率,针对性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业务培训,强化实操训练,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政策规定和互联网问诊购药流程,指导督促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安排专职医师坐诊,确保实时问诊开方,有效缩短了患者等待时间。
二、关于提高药品满足率
持续推进集采药品进基层活动,推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定点零售药店、社会办定点医疗机构积极响应参与国家集采政策。截至目前,全市1589家定点零售药店优先配备使用集采中选产品,有效提升了群众购买集采药品的可及性和便捷性。同时,鼓励连锁药店发挥规模采购优势,引导其建立“统一采购、分区配送”模式,提高药品配送效率。
三、关于明确监管重点
不断规范门统药店互联网问诊开方流程,参保职工在门统药店进行互联网问诊时,必须由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注册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诊疗规范合理开具电子处方,门统药店通过全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下载处方,执业药师按规定审方后进行药品调配。切实发挥智能监控系统作用,加强对门统药店处方、药品明细、费用结算等的审核、核查,严肃查处使用AI自动生成处方、违规超量开药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了医保基金规范安全使用。
四、关于优化结算流程
目前,我市定点医药机构于每月1日至15日进行上月月结数据审核和申报,医保经办机构于每月16日至20日进行月结数据二级审核,21日完成三级审核并生成拨付计划,月底前拨付基金到定点医药机构账户,门统药店结算流程规范、效率较高。
五、关于拓展处方来源
我市严格执行省局有关规定,为门统药店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需取得卫生健康部门许可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并通过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签订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补充协议,搭建互联网诊疗平台,与山东省互联网医疗监管服务平台对接,按规定接入全省医保电子处方中心或医保门诊外配处方开具系统。针对互联网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不足问题,我市支持将服务意愿强、符合条件的机构纳入医保定点服务范围。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政策,优化门统药店互联网问诊购药流程,加强价格协同、处方流转管理、基金监管等配套措施,提升结算服务质效,切实提升参保职工购药报销便捷度。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