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丽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部分眼科康复项目列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明确报销项目与标准
根据《临沂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25版)》,我市已将白内障青光眼联合手术、白内障截囊吸取术、白内障囊膜切除术、青光眼滤过术、高强度超声聚焦刀青光眼治疗等眼科治疗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明确了项目内涵、价格和自付比例,有效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切实了保障患者权益。目前,医疗服务项目立项权在国家和省,市级无立项权,国家、省对眼科康复相关项目立项后,市级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定价。
二、关于完善医保支付方式
不断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印发《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DRG付费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参与DRG付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考核,强化协议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医疗机构加权系数和医保支付标准挂钩,根据年度评价结果适当调整医疗机构结余留用和合理超支分担比例。同时,根据国家卫健委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已将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以此促进医疗机构提升诊疗效率,促进医疗服务的持续改进。
三、关于加大技术创新支持
鼓励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眼科等专科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积极推进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对口支援工作,鼓励技术下移,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基层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患者提供更优医疗服务,鼓励医疗机构与科研机构合作,共同开发新的治疗方法和药物,推动眼科医疗技术的前沿发展。为支持新技术新项目,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DRG付费特例单议病例审核工作的通知》,对经卫健部门认定且本市本年度首次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以及临床路径执行规范、以手术操作为治疗手段、权重大于1的疑难重症病例(高权重病例优先)给予特例单议补偿,按一定比例实行按项目付费。
四、关于加强科普宣教及政策培训
一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读。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官网等推送最新医保政策,线下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医保服务宣传队伍,常态化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提高群众医保政策知晓度。二是加强工作人员培训。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暗访抽查等方式,针对性对医保经办人员和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医保政策、经办流程等培训,确保熟练掌握医保报销政策和流程,提高服务质效。三是加强健康科普宣教。鼓励眼科相关医疗机构通过校园科普讲座、社区及农村义诊、爱眼日活动等方式积极开展眼健康知识宣教活动,通过《健康临沂》《名医面对面》等节目邀请市人民医院等眼科专家开展讲座和健康咨询活动,增强公众对眼科疾病预防和治疗的认识,提高整体社会的健康水平。
下一步,我局将做好眼科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保保障支付范围工作,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服务项目目录,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大医保政策和健康科普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群众和医疗机构对政策的知晓度,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医疗需求。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