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医保基金监管专门执法队伍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的建立一支专门的医保基金监管执法队伍,对于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根据我市医疗保障系统实际,结合工作需要,我们拟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动建设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执法队伍。
一是申请机构编制。市局层面,积极向市委编办争取,设立市医疗保障综合执法支队,为公益一类,参公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县级,编制数为30人,主要职责是:(一)拟定医疗保障综合执法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受理全市关于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二)负责对全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参保人员遵守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违反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行为。(三)负责对参保人员意外伤害情况的执法调查工作;负责异地就医稽查工作。(四)完成市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县区局层面,各县区医保局参照市局做法,积极向各县区委编办争取,建立各县区医疗保障综合执法大队,机构规格副科级,编制15-20人。
二是加大人才招引力度。通过公开招考、遴选、交流、划转等方式,迅速充实医疗保障综合执法队伍。从年龄、专业等方面,不断优化队伍结构。配备医学、法学、会计、审计、计算机、统计等专业人才,壮大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
三是争取领导关爱支持。就建设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执法队伍事宜向省医保局作专题汇报,争取省局主要负责同志对该项工作的大力支持。力争省局主要领导向省委编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协调,把建立医疗保障综合执法队伍工作向前推进。
再次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