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医保服务高效便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0年4月15日,市医保局转发省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流程再造的十条意见》,根据省医保局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通门诊慢特病省内异地联网,完善结算业务系统,扩大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2020年,我市实现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特病省内联网结算县区全覆盖,每个县区开通2家以上的任务目标。同时在高血压、糖尿病等14种(类)门诊慢性病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试运行的基础上,扩大到75种种类门诊慢特病实现省内联网直接结算。
按照规定,异地联网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目前我省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各地市医保目录、报销比例等政策不同,存在医疗待遇差,有时会造成参保群众不理解。您提出按照省级统筹,省内医疗待遇标准统一的建议,需要国家、省出台相应政策,在此之前,这一问题还将继续存在。国务院办公厅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中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按照分级管理、责任共担、统筹调剂、预算考核的思路,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目前,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和宁夏、青海已经实现了省级统筹,我省“十四五”规划预期2025年医保基金实现省级统筹。
2021年9月,我市顺利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为了更好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2022年4月,我市按照国家医保局医保信息平台建设要求,开展了异地子系统更新测试,并于2022年5月4日顺利切换新的异地子系统。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国家深化医改总体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在认真听取专家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努力推动医保服务高效便民,并积极向省医保局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