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即时互联互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9年我市医疗保障部门成立以来,不断优化完善医保系统性能,加快推进医保领域基础信息共享使用,积极推进医保服务质量提升。
一、及时建立医保领域数据共享工作机制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大数据局、山东省公安厅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全省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共享机制的通知》后,2020年9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建立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方案》(临政办函〔2020〕285号),及时组织14部门召开数据共享联席会议,明确细化人社、民政、扶贫等14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建立了部门数据共享工作机制。
二、积极开展医保领域数据共享工作调研
围绕医疗保障领域基础信息共享工作开展,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调研学习活动。一是开展信息平台上线业务需求集中调研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和工程师分组到各定点医药机构、县区局了解医保领域数据共享及治理工作需求,及时开展问题研讨、解决。二是开展各业务专题培训会议,针对数据治理、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沟通交流,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深入开展部门数据共享情况调研,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形成年度专题调研报告报市政府,助力医保领域数据共享工作加快推进。
三、着力提升医保领域数据共享利用成效
根据市大数据局数据共享平台共享获取的数据,以医保扶贫数据共享利用为突破,积极推动医保相关领域基础数据共享工作。探索实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参保人口信息、医疗保障政策和政府补助政策落实、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精准管理,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2019年以来,建立了定期比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工作机制,助力扶贫攻坚工作圆满完成;通过与民政部门共享低保特困等人员信息及时做好参保缴费、一站式服务。2021年4月,医保税务共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医保缴费信息秒级传输,有效解决了以往医保缴费数据传输慢、缴费人等待时间长等问题;2022年5月,为彻底解决医保、税务部门间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登记信息不一致问题,减少缴费人退费重缴现象,开展了城乡居民和灵活就业人员登记信息全量同步试点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医保工作实际,积极与大数据部门沟通交流,推进医保领域基础信息共享,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