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48516507/ybj/2022-000007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6-0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3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切实提高县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34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切实提高县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

2022-06-02   作者: 点击数:  

许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提高县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近年来,为提升乡村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便捷性,医保部门不断完善协议管理,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加大“网办、掌办”服务提升,不断提高群众就医报销便捷度。

一是不断完善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医保定点协议明确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应当具备必要完善的医院信息系统(即HIS系统)的技术和接口标准,配备医保联网相关的设备设施,实现与医保信息系统有效对接,并与全国跨省异地就医平台和全省异地就医平台实现联网。参保人员在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时,按政策规定医保目录范围内符合报销政策的由医保基金承担,参保人只缴纳需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二是推进医保经办服务网络向基层延伸。积极探索在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建立1000余个医保服务站,参保群众可在医保服务站办理职工或居民部分医保相关业务,真正把优质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医保服务“最后一公里”。截至2021年底,依托医保服务站共办理医保业务20万件。

三是积极推进“不见面”办理服务。开发上线“临沂医保APP”、临沂医保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个人办事、单位办事)、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等,强化与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等对接,推行医保经办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今年以来网办、掌办业务量累计超过500万笔,掌办、网办服务能力大大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局统一部署要求,持续优化、完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做好与医保定点机构的对接配合,不断提升基层医保经办服务服务,把医保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和考核工作落到实处,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加速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的建议)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10号提案的答复(关于探索实施线上刷医保买药功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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