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大数据创新应用,加速政务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2019年临沂市列为全省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10家试点城市之一,我市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规范管理、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步走的工作思路,分阶段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市医保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印发《关于成立临沂市DRG付费省级试点工作组的通知》,下设办公室和专业推进指导组,出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140名专家的市级专家库,引入第三方机构上海今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完成市DRG付费管理信息系统建设,2021年11月份首批试点的四家试点医院进入正式付费阶段。2022年年底前,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实际付费,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DRG付费覆盖率不低于50%。
您在建议中提出“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项目纳入临沂市医疗云平台,由于目前DRG付费工作还处于试点阶段,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部署建设的新医保信息平台建设中,提出要建立全国、全省统一的DRG付费子系统,市级医保信息系统还未实现与国家医保局、省医保局平台的对接,目前不具备接入临沂市医疗服务云平台的条件。
您的建议调研深入,对我们的实际工作很有借鉴意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DRG付费信息平台建设,适时接入市医疗服务云平台,提升全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