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淑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适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促进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临沂市委员会十六届二次会议第47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22年,省医保局明确了临沂市为全省唯一改革试点城市,并指导临沂市有序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工作。在国家和省医保局指导下,临沂市紧紧围绕地市级城市医疗服务价格价格改革职能定位,在充分调研论证基础上,突出重点内容,制定试点方案,稳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建立更可持续的总量调控机制。严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要求,综合考虑群众负担和基金可承受能力,在整体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医保基金总体安全可控的前提下,突出重点、有升有降,科学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总量。二是建立规范有序的分类形成机制。对普遍开展的通用项目,保持整体稳定;对技术难度大的复杂项目,按照“定规则、当裁判”的要求,充分尊重医院和医生的专业化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三是建立灵敏有度的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12月,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动态调整的启动条件和约束条件,界定了公立医疗机构合理收入规模和适度增长区间,通过“小步走、不停步”,让通用型项目的触发机制更简明,让复杂型项目的触发机制更灵敏,确保动态调整机制健康有序运转。2023年3月,我市公布了新版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四是建立目标导向的项目管理机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立项权在国家和省,国家医保局正在开展新版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编制工作。新版项目按照“产出导向、技耗分离”的方向,明确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顶层设计和底层逻辑,构建内涵边界清晰、适应临床诊疗、便于评价监管的价格项目体系,让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回归服务计价单元的应有面貌,从源头上解决价格项目不友好、不接地气、新增项目节奏偏慢、中西医项目比例失衡等问题。国家已经下发了综合类、临床量表测评、中医外治等新编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我市将根据试点要求开展新项目定价工作。
当前,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改革,把价格降下来了,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了条件,但是将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解读为给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打补丁”,把后者挤掉的不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涨价找补回来,这种解读是不准确的。取消药品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是将公立医院旧机制下维持正常运转所需的合法收入通过调整价格补偿;集中带量采购针对药品耗材“带金销售”,目的是净化市场环境、挤干价格水分,减轻人民群众的不合理负担。两项改革各有各的内在逻辑,不是靠降价涨价进行医药费用平移、转换和腾挪,不能成为简单的“跷跷板”关系。集采降价节省公立医院采购成本,由此腾出的医药费用空间,首先要向人民群众释放改革红利,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关于广大医务人员关心的如何更好地体现技术劳务价值,需要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强协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和分配机制,要把改革红利传导到广大医务人员身上,也要避免将医务人员薪酬与项目价格、创收能力直接挂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医保工作的支持,也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的宝贵建议。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