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国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健康临沂建设提升百姓幸福生活的建议》(第16040074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医保部门按照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原则,完善“1+3+N”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统筹发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作用,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一、关于优化医保政策情况
一是基本医保保障待遇不断提升。完善居民门诊待遇保障政策,将基层医疗机构居民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65%,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报销比例提高到75%。建立职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500元(退休人员5500元)。规范统一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执行全省统一的门诊慢特病病种81种,将门诊药品单独支付病种所对应的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单独支付范围。巩固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水平,职工、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0%和65%左右。二是发展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完善大病保险支付政策,将参保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门诊慢性病个人负担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对超出职工医保住院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以上符合医保规定的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保障,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万元。完善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支付政策,将大病保险特殊药品报销比例提高到8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万元。建立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单独支付政策,年度最高支付限额90万元。
二、关于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情况
我市为国家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已实现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全覆盖,在临沭县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省级试点。执行国家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将符合条件的重度失能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提高重度失能人员生活质量,减轻家庭经济和事务性负担。目前,我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已覆盖210余万名参保人员,惠及1万余名重度失能人员。2025年上半年,共7640名职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减轻经济负担6495.92元,1485名居民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减轻经济负担490.73万元。
三、关于实施医疗救助制度情况
抓实抓细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2025年截至目前,共资助23.49万困难群众参保,资助金额约1亿元,医疗救助对象累计就医45.97万人次,减轻负担1.63亿元。实施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大病患者(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健全预警监测机制,加强困难群众住院监测分析,向民政等部门推送10.32万条高额医疗费用负担预警信息。
下一步,医保部门将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继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措施,巩固提高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优化医保经办服务,不断提升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感谢您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