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48516507/ybj/2025-000011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07-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20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措施的建议)

对市政协十六届四次会议第16040203号提案的答复(关于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措施的建议)

2025-07-22   作者: 点击数:  

白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措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现状

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的规定,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2217号)明确居民长护险试点期间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等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长护险将经评估认定为失能等级3级、4级、5级(重度失能IIIIII级)的参保人员纳入长护险保障范围。

二、基金运行情况

20254月,我市组织对2024年职工和居民长护险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清算。2024年我市职工长护险8604人享受待遇,基金支出1.22亿元,支出比例为70.89%;居民长护险1856人受待遇,基金支出982.88元,支出比例为68.42%。《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基金支出982.88元,支出比例为68.42%。《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基金支付水平总体控制在70%左右,我市当前基金总体支付水平已达到国家要求的控制水平。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监测长护险基金运行情况,在全市基金总体支付水平稳定控制在70%以下后,根据基金承受能力及全市重度失智人员规模,适时探索扩大待遇保障范围至重度失智人员。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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