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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医疗保障局规范群众诉求办理,提高医保服务质量
2020-03-18 14:59 王加伟    (阅读:)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全面提升医保服务质量,临沂市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群众诉求有理有解”的工作理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提高群众诉求办理质量,切实增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架起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一是强化诉求办理组织领导。成立群众诉求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各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统筹推动群众诉求办理工作。明确协调部门、联系人,负责全局日常群众诉求转办、督办、协调等工作。建立疑难诉求会商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对疑难诉求进行分析,研究办理措施,确保疑难诉求有效解决。


二是完善诉求办理工作机制。根据工作职能,明确群众诉求受理范围,确保群众诉求办理有理有据。规范办理流程,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局长信箱、群众来电来访等群众诉求的接办、转办、承办等办理流程进行梳理,确保群众诉求办理规范有序。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承办科室主动与协办科室沟通、协调,协办科室积极配合,协商落实意见,共同办理,合作完成。


三是树牢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以开展医保系统行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聚焦医保领域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树立医保系统良好形象。不断强化宗旨意识,转变思想观念,倡导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引导党员干部带着感情、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切实解决群众诉求。及时总结诉求办理经验,梳理共性问题,善于举一反三,力争办理一个诉求,解决一类问题,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四是严格诉求办理监督考核。将群众诉求办理纳入全局考核范围,群众诉求办理情况计入年度考核,提升诉求办理积极性。采取随机抽查、过程监督、群众反馈等方式,加强对群众诉求办理的监督。强化责任追究,对办理群众诉求过程中,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服务态度差等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王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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