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临沂市医保局开展了一系列检查活动,其中包括组织县区开展的交叉检查,配合省局进行的临沂市飞行检查,以及对菏泽市的异地飞行检查。全市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7977家,暂停医保协议612家,解除医保协议54家,行政处罚16家,移送司法机关1人,曝光典型案例389起,追回和拒付医保基金1.23亿元,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进一步彰显,实现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全覆盖,切实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使参保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增强。
下一步,临沂市医保局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严守基金安全红线,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深入抓好临沂市医疗保障工作特别是医保基金运行监管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分类查处力度,按照医疗机构、支付方式、医保职能等进行分类,坚持查处欺诈骗保行为向督查浪费医保基金和基金使用效益并重,逐步由主要查处违法行为向查处违规行为延伸,由深耕细耘向分类查处转换,进一步提升监管水平。
二是进一步推进全领域、全流程监管,在加强对定点医药机构监管的同时,逐步向医院医师、参保对象监管延伸,进一步规范被监管人群行为。
三是进一步健全监管机制体系,通过健全信息化智能监控、信用惩戒体系、综合监管、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严密、有力、有效的监管制度体系,进一步实现全方位监管,切实强化基金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