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加大支持力度,全力以赴抓好医保扶贫工作,确保实现七个100%的攻坚目标。
应保尽保,确保贫困人口100%全参保
深入开展精准参保专项行动,及时与区扶贫办、民政、残联等部门主动对接,建立医保扶贫工作台账,逐一落实贫困人口是否参保、是否在医保信息系统内准确标识,加强动态管理。2020年以来,河东区医保局对全区贫困人口参保情况进行了6次核实比对,分别向区民政局、区残联发送关于提供低保、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有关信息的函,制定下发《关于开展特殊人群202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自查评估的通知》,结合我区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工作实际情况,对全区8类特殊人群参保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确保贫困人口应保尽保,不漏一人,实现精准覆盖,100%全参保。
应退尽退,确保参保费用100%全代缴
组织开展2019年以来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保核实工作,对2019年1月1日以来贫困人口参加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信息进行核实,对个人实际缴费总额逐一退还。经核查整改,目前已对2019年以来个人实际缴费的400余人,从居民医保基金中逐一退还本人,完成退费工作,确保贫困人口参保费用100%财政代缴。
应助尽助,确保医疗救助100%全覆盖
对贫困人口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剩余个人自负合规医疗费用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确保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个100%全覆盖;对贫困人口因门诊特殊疾病和住院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扶贫特惠保“五重保障”制度报销后,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线5000元(含)以上的部分给予重特大医疗再救助。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2020年以来,实施医疗救助645人次,救助金额100.7万元。
应报尽报,确保倾斜政策100%全落实
市内可联网直接结算医院发生的相关费用,全面实现即时报销,市外异地可联网结算医院,备案采取“三个一批”措施,提高贫困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率,使他们享受到直接结算红利。手工报销落实“一次办好”要求,做到“受理及时、复核准确、报销快速”,进一步加强乡镇经办转外就医手工报销管理工作,进一步缩短报销时限,做到应报尽报。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目前,已督促全区16家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完成系统改造,全面实现对经认定患有高血压、糖尿病或重性精神病患者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治疗,使用的23种国家基本药物不设起付线,按100%比例予以报销。召开脱贫攻坚自查督查评估视频培训会议,向全区帮服干部进行医保扶贫政策培训讲解,组织全区帮服干部集中走访贫困户,亲自张贴医保扶贫政策明白纸,切实做到送医保扶贫政策入户上门、人人皆知。
应办尽办,确保慢病资格100%全确认
组织开展集中核实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备案工作,逐一对2018年以来住院治疗的贫困人口全面进行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核实,对符合我市65种门诊慢性病资格条件的贫困人口进行确认,开通贫困人口办理慢性病、特殊疾病准入“绿色通道”。召开全区医保扶贫专题会议,部署开展贫困人口办理慢性病情况全面排查工作,镇街卫生院为贫困人口免费查体,根据查体情况主动为符合条件贫困人口办理慢性病,并开具慢性病办理证明,统一放入贫困人口档案中,确保贫困人口享受门诊慢性病政策不漏一人。截至目前,已主动为区内2100余名符合居民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申报病种的贫困人员办理了慢性病、门诊特殊疾病资格。
应改尽改,确保医保服务100%全到位
督促河东区定点医疗机构进行HIS系统改造,目前,区内21家定点医疗机构已完成改造,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院减免、商业补充保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减少贫困群众跑腿垫资负担,实现精准服务。2020年以来,通过一站式医疗救助498人,救助金额68.6万,低收入对象147人,救助金额32.1万。
应查尽查,确保违规行为100%全处理
对全区定点医疗机构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医保支付范围规范诊疗检查活动,针对已处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数据进行全面筛查,对存在收治贫困人口诊疗违规行为的3家定点医疗,从严从重处理,严厉打击针对贫困人口的违规诊疗行为,切实维护好贫困人口“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