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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医疗保障局多措并举促进民营医药机构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2021-01-21 10:18     (阅读:)

为方便群众购药和切实减轻群众的用药负担,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部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基础上,平邑县医疗保障局积极组织医保协议定点民营医药机构参加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确保患者更加广泛享受药品降价改革带来的红利。

积极宣传,做好登记报量。县医保局第一时间通知全县各协议定点民营医药机构报名参与,截至目前,全县共计40家民营医药机构自愿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并填报国家第三批、第四批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山东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报量。县局及时将参加集中带量采购的民营医药机构名单、药品信息和约定采购量汇总报送市医保局,再由省医保局分别推送给相应中选企业,做好供需对接。

加强培训,落实网上采购。由于民营医药机构申报参加国家和省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必须在网上采购,需要自主选择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或市场化运营的医药交易平台开通账户。县医保局积极与市医保局和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联系对接开通账户问题,并组织民营医药机构进行采购培训,目前申请参加国家和省组织集中带量采购的民营医药机构40余家均已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顺利开通账户。

强化监管,规范采购销售。落实《关于加强民营医药机构参加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强化对民营医药机构监管,为防止民营医药机构串货、倒货,借机牟取暴利,县医保局及时修订了2021年《平邑县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补充协议》和《平邑县基本医疗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补充协议》,从严实施监管,严厉打击民营医药机构串货、倒货,借机牟取暴利等行为,确保该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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