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市医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七次集体学习研讨活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洪岭主持并讲话。
会上,开展了“讲故事、学理论”活动,学习了《习近平浙江足迹》,张洪岭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重视基层调解的故事。集体学习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3〕33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中心组各成员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故事,围绕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了研讨交流。
会议指出,市医保局自组建以来,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统筹谋划、一体推进,一直走在法治化建设的轨道上。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强调,要依法履行职能,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完善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保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要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执行药品和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等政策。要合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化解争议。要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救命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