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临沂市医保基金联合交叉检查组现场检查发现,临沭县精神卫生中心存在无资质开展中药封包治疗并将费用纳入医疗保障基金结算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62760元。临沭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回医保基金62760元,并处行政罚款62760元。
莒南朝阳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经核查,莒南朝阳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串换药品耗材项目设施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43663.9元。临沭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回医保基金43663.9元,并处行政罚款43663.9元。
费县天成康复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费县天成康复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限定支付范围用药并纳入医保结算问题,涉及违规金额25146.48元。费县医保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回医保基金25146.48元,并处行政罚款25146.48元。
临沂河东汉唐中医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期间,临沂河东汉唐中医医院存在不合理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4153元。河东医保局依据《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责令立即整改,追回医保基金4153元。
临沂华侨眼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期间,临沂华侨眼科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等问题,涉及违规金额9260元。河东医保局依据《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责令立即整改,追回医保基金9260元。
费县参保居民冯某某涉嫌骗取医保基金案。参保居民冯某某隐瞒因交通事故受伤存在第三方责任人并赔付的事实,虚假填报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登记表,将不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使用居民医疗保险进行报销,骗取医保基金支出3274.93元。费县医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责令冯某某退回医保基金3274.93元,暂停其医保待遇联网结算3个月,并依法处以行政罚款6549.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