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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异地就医常见问题解答
2025-03-31 17:46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阅读:)

1.什么是异地就医联网结算?

答: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指参保人到参保市以外地区(含省内其他各市及外省市)医保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实现联网结算

2.异地就医人员如何分类?

答:我省异地就医人员分为两类:“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般指在异地居住、生活或者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3.异地就医需要备案吗?

答:我市参保人在省内异地临时外出就医无需备案。到省外临时就医或省内外异地长期居住的参保人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4.哪些异地就医费用可以联网结算?

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包括3部分: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及门诊慢特病费用。其中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我市支持高血压、糖尿病、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和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和强直性脊柱炎10个病种。

5.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答:(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参保人线下可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线上可通过“临沂便民医保”小程序、“爱山东”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申请备案,异地长期居住备案采取审核制,参保人提交备案地居住证、备案地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凭证、异地工作劳动合同之一,并承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通过后备案生效。针对国家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类型分为3类、我省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类型简化为1类的情况,参保人如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申办“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在“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3类渠道任选之一均可提供符合条件的备案材料。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采取承诺制,参保人线下可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线上可通过“临沂便民医保”小程序、“爱山东”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渠道申请备案。

6.异地就医备案时需要选具体的定点医院吗?

答:不需要,我市参保人异地就医时取消对定点医疗机构等级、数量等限制,参保人备案到就医所在地市即可,在备案地已开通联网直接结算功能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凭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报销。

7.异地就医时没有办理备案怎么办?

答: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补办异地长期居住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自补办备案之日最多可往前提前5日;补办临时外出就医备案的,备案起始日期不受限制。

8.参保人异地就医在哪些医院可以联网结算?

答:目前,参保人住院费用、普通门诊费用及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以在全国开通相应类别异地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开通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名单可以从“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者“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中查询。

9.我市异地就医的报销待遇政策有哪些?

答: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备案后市外就医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医保待遇执行市内相应医保结算等级定点医院的起付线、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不设个人先自付比例。

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到省内市外就医取消备案手续,到省外就医需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在市外医保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个人先自付比例为20%。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医保待遇执行临沂市内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住院医保待遇执行市内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报销比例,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均与市内合并计算。

10.如果办理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享受什么待遇

答:“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期间回参保地就医的,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执行。

11.异地发生急诊抢救时怎么结算?

答:在异地发生急诊抢救时,参保人员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视同已备案,允许参保人员按“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待遇标准直接结算相关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12.异地就医人员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须经过先备案、持卡(码)就医两个步骤。除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免备案可直接就医外,其余情况均要先备案、再就医,参保人员需持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参保人员跨省及省内跨市异地就医时,应在就医地的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主动表明参保身份,出示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有效身份凭证。已在参保地完成门诊慢特病资格认证的参保人应主动表明门诊慢特病资格,并选择正确的就诊类型,避免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混淆结算。参保人员提交的备案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将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涉事人员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待遇按照“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

13.为什么有的异地就医费用不能联网结算?

答:异地就医费用不能联网结算的原因主要有:

(1)参保人因未及时缴费或其他原因处于中断参保状态的;

(2)参保人因新参保或者中断后续保,按规定尚处于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等待期内的;

(3)参保人住院治疗期间在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进行统筹基金结算的;

(4)参保人未获得门诊慢特病待遇认定资格,不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或认定资格已超期的;

(5)跨省异地就医未备案的;

(6)参保人无社保卡信息或社保卡状态异常的;

(7)其他原因。

1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成功,怎么办?

答:参保人在已实现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当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联网结算。但因结算网络系统、就诊凭证等故障导致无法直接结算的,经就诊医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未解决的,可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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