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 |
基本实现全市定点零售药店和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应用全覆盖,市县级医保服务大厅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应用。 |
3月底,完成工作部署安排并开始部分定点医药机构的系统改造升级工作,占年度计划15%。 6月底,完成系统改造升级推进工作,占年度计划的50%。 9月底,完成系统测试、系统优化工作,继续扩大能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的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占年度计划的80%。 12月底,完成全面督导,梳理排查工作,基本完成所有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占年度计划的100%。 |
1.指导县区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开展网上培训。 2.加强工作调度指导,加快应用推广。 3.对已经改造完成的进行集中系统测试,进行系统优化。 4.上线试运行,总结经验做法。根据应用情况,出台规范性文件。 5.进行全面督导,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梳理应用覆盖总体情况,12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100%全覆盖。 |
制定医保电子凭证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安排部署医保电子屏凭证工作,印发《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临医保函﹝2020﹞2号文件);联合腾讯、支付宝等第三方渠道开展全市定点机构线下培训、入村激活、进医院志愿宣传等;通过各类媒体开展线上宣传,在医院、药店等场所开展线下宣传;对各县区工作进度不定期通报,加强督导调度。截至目前,全市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达到471.91万余人,全省第一;全市激活率达到44.44%,鲁医保使用人次近78万人,累计支付笔数超过200万,多项指标居全省前列;全市3100余家定点医药机构上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基本实现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全覆盖。 |
工作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