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出台《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2号文件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临医保发〔2021〕37号)、《关于做好2022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1〕38号),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明确2021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550元提高至580元,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280元提高至320元。 ②调度各县区第三季度“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数据监测模块”数据填报工作,并对各县区数据进行核对。 ③对省医疗救助综合信息管理系统(MAMS)进行运营维护,并将困难群众人员数据进行医保信息系统内实时更新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