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任务编号:80
重点工作 |
开展社保扩面提质行动,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0%,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 |
完成时限 |
2023年12月底 |
本月进展 |
①持续开展医保参保扩面工作,9月新增参保人数17026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新增14062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新增2964人。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宣讲医保政策,动员参保,9月共开展活动8场次。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3〕36号文件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3〕26号),明确2023年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 ②落实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共享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住院及门诊慢特病救助政策。9月医疗救助待遇享受5.95万人次、基金支出1795.22万元。 |
今年以来进展 |
①截至9月底,全市参保人数为10555956人,比2023年2月底增加参保人数212023人。今年以来,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290场,服务59800人次。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3〕36号文件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3〕26号),明确2023年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 ②为25万名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参保分类资助任务目标已完成,医疗救助待遇享受51.15万人次、基金支出22597.15万元。配合市民政局印发《临沂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临民〔2023〕24号),建立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依申请救助机制。截至9月底,共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58人,医疗救助资金支出67.25万元。 ③5月4日,印发《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3〕13号文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贯彻落实措施》(临医保发〔2023〕17号),自6月1日起,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报销比例提高到70%,2023年1-9月,“两病”门诊待遇享受32.51万人次、基金支出481.2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