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任务编号:80
重点工作 |
开展社保扩面提质行动,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0%,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 |
完成时限 |
2023年12月底 |
本月进展 |
①持续开展医保参保扩面工作,10月新增参保人数15941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新增13752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新增2189人。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宣讲医保政策,动员参保,10月共开展活动5场次。 ②落实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共享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住院及门诊慢特病救助政策。10月医疗救助待遇享受6.75万人次、基金支出1928.52万元。 ③10月,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享受3.54万人次、基金支出45.15万元。 |
今年以来进展 |
①截至10月底,全市参保人数为10571897人,比2023年2月底增加参保人数227964人。省医保局下达的目标参保人数1061.51万人,总扩面任务27.11万人,已完成扩面人数24.39万人,剩余目标扩面人数2.72万人,本年度扩面任务完成率达到89.97%。今年以来,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295场,服务60125人次。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印发《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3〕36号文件做好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3〕26号),明确2023年我市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40元,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80元。 ②为25万名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参保分类资助任务目标已完成,医疗救助待遇享受57.9万人次、基金支出24525.67万元。联合市民政局印发《临沂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临民〔2023〕24号),建立因病致贫重病患者的依申请救助机制。截至10月底,共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194人,医疗救助资金支出230.75万元。 ③5月4日,印发《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3〕13号文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贯彻落实措施》(临医保发〔2023〕17号),自6月1日起,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报销比例提高到70%,截至10月底,“两病”门诊待遇享受36.05万人次、基金支出526.4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