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任务编号:80
重点工作 |
开展社保扩面提质行动,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报销比例提高到70%,城乡低保标准提高5%。 |
完成时限 |
2023年12月底 |
本月进展 |
①持续开展医保参保扩面工作,11月新增参保人数4994人,其中职工医保参保人数新增2552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新增2442人。建立全民参保扩面台账。按月提取基本医保参保数据,填写参保扩面工作进展调度表,切实掌握各县区进展情况。加强24年参保情况调度,按日提取数据并通报,督促各县区持续做好参保扩面工作。 ②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及时做好民政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共享医疗救助对象资助参保、住院及门诊慢特病救助工作。11月共资助参保0.1万人,资金支出35万元。医疗救助待遇享受6.78万人次、基金支出2090.16万元,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125人,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33.79万元。 ③11月,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待遇享受4.03万人次、基金支出52.58万元。 |
今年以来进展 |
①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市医保参保人数为1067.5万人,参保率达97%。省医保局下达的目标参保人数1061.51万人,总扩面任务27.11万人,已完成扩面人数33.1万人,超额完成扩面任务5.98万人,本年度扩面任务完成率达到122%。 ②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联合市民政局印发《临沂市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办法(试行)》(临民〔2023〕24号),截至11月底,共资助参保25.87万人,资金支出9054.5万元,医疗救助待遇享受64.68万人次、基金支出26615.83万元,共救助因病致贫重病患者322人,医疗救助资金支出356.13万元。 ③5月4日,印发《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3〕13号文件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贯彻落实措施》(临医保发〔2023〕17号),自6月1日起,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报销比例提高到70%,截至11月底,“两病”门诊待遇享受40.08万人次、基金支出579.01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