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编号:25
任务名称: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当月工作情况:8月23日,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1〕42号),明确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2021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580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40元,达到每人每年320元。各级财政按规定对各市进行补助,市县财政要按规定足额安排财政补助资金并及时拨付到位,坚决杜绝财政补助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近期,市医保局拟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转发《通知》,严格按照省部门要求,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切实做好我市参保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任务编号:26
任务名称:完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当月工作情况:接市发改委通知,我局对照《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政策清单”全面自查、认真梳理。形成长护险评估报告发市发改委。
任务编号:28
任务名称:扩大医保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
当月工作情况:①根据国家局、省局对门诊慢特病病种的贯标要求,完善、汇总、整理我市门诊慢特病病种与国家病种库的对照映射关系,并通过需求平台提报开发商进行系统维护,将系统内的所有老码更换为新码;②对门诊慢特病经办流程进行梳理形成经办实务手册,对第二版印刷再发现问题进行修改;③ 对门诊慢特病相关问题整理成问答形式,发送至政务服务科共同学习,便于窗口服务;④ 根据省局文件精神,转发省局做好肺结核、慢性病毒性肝炎等门诊慢特病待遇保障政策的文件;⑤本月全市门诊慢特病认定审核通过17614人次,其中市直597人次。
任务编号:29
任务名称: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当月工作情况: ①本月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对标全省最优地市,重点梳理排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涉及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跑动次数、网办深度等运行维护工作,着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特别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业务联办方面,对标准化建设、数据同源、信息共享等工作进行了探讨。②目前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临沂医保APP、“临沂医保”小程序、临沂医保“一窗通”网上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系统扎实推进医保参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等网办掌办,进一步畅通办理渠道,在医保便民服务窗口添置电子信息宣传平台2台。③组织开展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纠,敦促各科室、所属机构和县区做好经办服务提升工作。④结合学习贯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提升业务窗口人员经办素质。
任务编号:30
任务名称:市内定点医院开展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
当月工作情况:①每周调度各县区医保经办和市直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系统改造和测试情况;②与工程师协同配合作业,测试普通门诊省内及跨省联网直接结算情况,现我市已有16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跨省普通门诊联网结算;③微信群内上通下达,电话里答疑解惑,充分做好协调工作,遇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即时上报领导工作进展情况;④向有关科室提交居民普通门诊可跨市联网结算的建议。
任务编号:31
民生事项: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一卡通行”
当月工作情况:对省、市、县巡检反馈情况进行整改落实;全省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一卡通行两定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