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年度救助起付标准为3000元,起付标准以上限额以下部分给予50%的救助。建立支出型困难人口依申请救助机制,将因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化解因病致贫风险。适当提高个人年度救助限额。
当月工作情况: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税务局、临沂银保监分局、市乡村振兴局制定《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56号文件落实巩固拓展医疗保障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的通知》,调整完善医保帮扶对象分类资助参保、大病保险倾斜、医疗救助等政策。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易返贫致贫人口住院(含门诊慢特病)治疗的,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50%的医疗救助,年度医疗救助限额1万元。截至目前,医疗救助资助参保35.26万人、基金支出1.12亿,住院和门诊医疗救助待遇享受13.4万人次、基金支出8112.58万元。
二、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情况。制定《临沂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实施细则》,逐步改革个人账户,科学设定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支付政策,建立健全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当月工作情况:市医保局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1〕22号),起草了《临沂市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目前已征求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第五分局的意见,并提交司法局进行审核,4月6日在市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司法局审核通过后,经市政府常务务会议、深改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办公室予以印发实施。
三、开展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至少5家医疗机构实现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高血压、糖尿病 5 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结算。
当月工作情况:根据省医保局提供的门诊慢特病跨省联网结算接口文档改造要求,对市医保局医保端信息系统进行改造,并选定东山医院、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为首批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目前正在进行系统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