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为不少于20万名医疗救助对象落实居民医保参保资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做到应助尽助。
截至4月12日,已资助25.68万名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资金支出9758.4万元;救助23.51万人次,医疗救助资金支出10871.3358万元。向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共享监测预警信息10421条。
二、深化医保制度改革,稳步提升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率。
调取全市异地就医数据,分析梳理未联网结算原因,做好异地就医政策宣传,关注各县区每月异地就医情况,通过电话回访、短信发送等措施及时提醒参保人异地直接结算,截至2024年4月底,全市提升至85.69%,达到二季度工作目标,下步将持续做好异地政策宣传,进一步稳定直接结算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