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48516507/ybj/2021-000013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8-3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8月份)第29项2021年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任务台账调度表

(8月份)第29项2021年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任务台账调度表

2021-08-31   作者: 点击数:  

任务名称

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

当月工作

情况

本月按照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通知要求,对标全省最优地市,重点梳理排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中涉及医保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时限、跑动次数、网办深度等运行维护工作,着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特别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业务联办方面,对标准化建设、数据同源、信息共享等工作进行了探讨。目前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临沂医保APP、“临沂医保”小程序、临沂医保“一窗通”网上服务大厅等公共服务系统扎实推进医保参保信息变更、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备案、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等网办掌办,进一步畅通办理渠道,在医保便民服务窗口添置电子信息宣传平台2台。组织开展全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好差评”评价工作,对照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纠,敦促各科室、所属机构和县区做好经办服务提升工作。结合学习贯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我为群众办实事”典型案例,提升业务窗口人员经办素质。

今年以来

工作进展

改造硬件设施,优化服务环境。督促指导县区加快标准化窗口改造建设。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服务通则》标准要求制作了统一的标识标志、印制办事指南、摆放医保服务二维码、业务材料样表等。设置了医保服务导询台、自助办理区(服务机)、信息公开专区、休息等待区等功能区域,配备电脑、打印机、饮水机、便民药箱、手机充电器、免费wifi等服务设施,尤其是针对行动不便的群众和老年人开设了专门服务窗口,配备了老花镜、放大镜、轮椅、拐杖等。精简业务流程,提高服务能力。一是高标准落实“六统一”要求。将医保高频服务事项全部按照省、市医保经办服务地方标准和办事指南规定精简证明材料和手续,时限、流程、材料等以清单化、项目化模式进行了整合优化,实现“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同审核、一窗出件”。二是服务事项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与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多部门联动,通过政务一窗通、爱山东APP、临沂医保网站、临沂医保APP等方式实现医保高频事项实现“跨域通办”“全程网办”。

强化制度队伍建设,规范服务行为。一是严格落实医保经办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帮办代办、告知承诺、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容缺受理、预约受理、   “吐槽找茬” “好差评”、否定报备、AB角等服务制度,规范业务办理效率和服务质量。二是加强经办业务培训。以《临沂市统一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办事指南(试行)》、《山东省医疗保障系列地方标准》为规范开展业务培训、业务练兵。落实“晨会”“夕会”和每周四“悦享夜学”制度,开展医保业务政策及服务学习培训,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讲业务、讲担当”素质过硬经办队伍。

下步打算

加快医保标准化服务窗口创建。提升经办窗口软硬件设施,加大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争创3个省级经办服务标准化示范窗口。

加快推进“新医保”平台建设,完善平台服务功能,力争10月底前完成“新医保”平台建设任务。

全面推行“好差评”服务制度。在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推行好差评服务制度,制定医保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标准和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基本实现“好差评”政务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

加强对经办服务质量考核。每月开展“对标找差”评比活动,对工作人员着装、服务用语、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工作效率等经办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全面加强行风建设。



  
上一条:(8月份)第30项2021年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任务台账调度表
下一条:(8月份)第28项2021年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任务台账调度表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联系方式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