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648516507/ybj/2021-000013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0-3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10月份)第25项2021年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任务台账调度表

(10月份)第25项2021年20项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任务细化落实表任务台账调度表

2021-10-31   作者: 点击数:  

任务名称

提高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当月工作

情况

联合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出台《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42号文件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137号),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明确2021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550元提高至580元,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元。

②联合财政局、市税务局出台《关于做好2022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临医保发〔202138号),明确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280元提高至320元。

今年以来

工作进展

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居民基本医保意外伤害项目委托经办的通知》,科学确定年度资金筹集方式,扩大试点范围。②制定《临沂市深化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提高居民“两病”用药待遇水平。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084号文件将部分罕见病特效药品纳入我省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完善大病保险支付政策,调整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将治疗戈谢病、庞贝氏病和法布雷病等三种罕见病特殊疗效药品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提高参保人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8月,接省局通知,调整省谈判药品协议价格,现已将通知转到医院,我市大病患者享受全国最惠价格。

③下发《关于落实市外异地就医有关政策的通知》 (临医保发〔202133号)文件,统一规范异地就医有关政策,全面实现市内就医无异地,确保我市异地就医人员在市外就医地和市外参保人员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现跨市、跨省门诊统筹直接结算。 明确2021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每人550元提高至580元,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元。2022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每人280元提高至320元。

下步打算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强部门间业务联办,提高数据传输效率,为参保群众提供多渠道缴费方式,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及时拨付到位,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征缴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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