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建立防止返贫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完成全年目标的30%。 6月,调度各县区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落实情况,包括资助参保等各项制度保障情况,完成全年目标的40%。 7月,做好大病重病患者数据共享工作,将新增困难群众动态纳入医保帮扶范围,完成全年目标的50%。 8月,做好大病重病患者数据共享工作,将新增困难群众动态纳入医保帮扶范围,完成全年目标的60%。 9月,调度各县区医疗救助对象政策落实情况,包括资助参保等各项制度保障情况,完成全年目标的70%。 10月,做好大病重病患者数据共享工作,将新增困难群众动态纳入医保帮扶范围,完成全年目标的80%。 11月,制定贯彻落实省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并报省医保局备案,完成全年目标的90%。 12月,建立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依申请救助机制,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完成全年目标的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