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2023年在临沭县开展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牵头起草我市《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2023年7月7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临政办字〔2023〕53号)。 ②市局到莒南县、郯城县调研长护险开展情况,对实施居民长护险试点条件进行摸底评估。召开县区局居民长护险试点工作座谈会,研究试点筹资标准、待遇支付标准等。 ③2023年7月7日临沭县召开居民长期护理保险省级试点工作启动会,全面启动居民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