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医保发〔2025〕11号
各县区医疗保障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沂河新区社会保障办公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山东省医保局《关于规范整合器官移植等5类医疗服务 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16号)和《关于规范整合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鲁医保发〔2025〕19号)文件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护理、综合诊查、放射检查、透析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进行规范整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整合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按照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规范整合我市器官移植、临床量表评估、护理、综合诊查、放射检查、透析类118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1-6),废止“翼状胬肉切除+角膜移植术”等429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见附件7-12),公布6类整合后项目与我市原项目的映射关系表(见附件13-18)。除附件1-6“使用说明”中纳入基本物质资源消耗的一次性耗材外,其他耗材仍执行现行可另收费的一次性材料目录。
本次整合的立项指南项目,按照原映射项目的医保支付政策执行。
二、制定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附件1-6所列价格为全市各公立医疗机构的最高价格。
三、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治理要求
根据省医保局鲁医保发〔2025〕16号和鲁医保发〔2025〕19号要求,附件5中的X线摄影成像、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计算机体层成像(CT)增强、磁共振(MR)平扫、磁共振(MR)增强、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计算机断层扫描(PET/CT)(局部)、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计算机断层扫描(PET/CT)(躯干)等7类项目价格,为阶段性预期目标价。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患者确有需求且知情同意的,方可单独收取实体胶片费用,实体胶片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相关放射检查项目应当减收4.5元。附件6中的血液透析费、血液滤过费、血液透析滤过费、血液透析灌流费等4项项目价格,为价格规范治理预期目标价。
国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落地后涉及的相关项目,原我市规定的“临床重点和特色专科、学科等的诊察费、内镜诊疗费、手术类项目”的加收政策,同步予以取消;涉及的六岁以下儿童加收政策,按新下发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要求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医保局要指导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做好项目对应、费用结算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及跟踪监测,密切关注医疗机构立项指南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执行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市医保局。
(二)各县区医保局要督促公立医疗机构严格执行透析类相关药品耗材集采中选结果,优先采购和使用集采中选产品。同时,引导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积极参加,扩大集采政策惠民效果。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更新院内信息系统数据,与医保结算系统建立准确的编码映射关系,确保上传数据完整、及时、准确。同时,要做好价格公示等相关工作,自觉接受监督。
本通知自2025年8月1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医保局价格招采科反馈。
附件:1.临沂市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2.临沂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临沂市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4.临沂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5.临沂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6.临沂市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7.临沂市废止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8.临沂市废止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9.临沂市废止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0.临沂市废止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1.临沂市废止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2.临沂市废止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13.临沂市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14.临沂市临床量表评估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15.临沂市综合诊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16.临沂市护理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17.临沂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18.临沂市透析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映射关系表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政策解读:《关于规范整合器官移植等6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