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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信箱,见字如面(三)
2021-04-30 15:40     (阅读:)

自临沂医保微信公众号“局长信箱”栏目和市医保局官方网站“局长信箱”栏目开设以来,我们共收到和办理参保群众关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求助、咨询、投诉、建议和批评等来信500余件。市医保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对群众来信每件都看、件件都批,像面对面接待群众来访一样,并责成有关科室工作人员在受理后2日内完成回复、处理,对重要信件派专人跟踪落实进行督办,实现了“局长信箱”来信“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结果”。

我们选取了近期群众来信反映比多的热点内容进行选登,也欢迎广大参保群众继续通过“局长信箱”栏目与我们进行联系。


1.李女士咨询,目前怀孕面临分娩,但公司给交的职工医疗保险未满12个月,是不是必须在生育前交满12个月才给报销生育相关费用?

办理科室: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科

办理情况:工作人员电话联系李女士,通过沟通了解到,李女士是帮朋友咨询,当事人是莒南县新参保职工,公司刚为其缴纳五险,已怀孕5个月左右,现想咨询生育津贴何时发放。根据临政办发〔2019〕14号文件规定:用人单位按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用的,其职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执行我市医疗费用免责期政策。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足额缴纳费用满1年后,由医疗保险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2.张先生咨询,临沂市男职工交纳的生育险可以为女方报销生育费用吗?

办理科室: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科

办理情况:我们电话联系张先生,通过沟通了解到,其是沂南县参保职工,想询问男职工缴纳了生育险其家属可以报销多少生育费用。根据临医保发〔2020〕62号文件规定,产前检查费:参保女职工发生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费,定额支付标准为550元。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的50%享受产前检查费补助。生育医疗费:参保女职工发生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定额支付标准为:自然分娩,二级及以下医院2000元、三级医院3000元;剖宫产,二级及以下医院3400元、三级医院5300元。单位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按照女职工生育医疗费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补助。

3.张女士求助,其社保卡是在临沂办理的,但是职工医保是在济南交的,工作地点又在东营,在这期间想使用社保卡就医购药应该怎么办?

办理科室:市医保中心政务服务科

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多次通过预留电话联系张印艳女士,其手机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通过姓名在医保系统查询,获悉您在临沂办理的社保卡内没有余额,可以使用“智慧人社”APP或者“临沂医保”APP注销社保卡。然后在济南办理新的社保卡,如果长期在东营,可以联系济南医保部门办理异地安置业务,这样您就可以正常使用社保卡。

4.安女士咨询,职工医疗保险中间断交,能报销住院费吗?

办理科室:市医保中心政务服务科

办理情况:工作人员通过医保系统查询,安女士于2016年4月至2018年9月未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该时间段处于中断状态。按照有关规定,续保时应按续保当年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补缴所欠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时间可计算为缴费年限,其补缴欠费当年度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对中断后未补缴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中断后连续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未出现新的中断的按规定享受职工医保统筹待遇。您于2018年10月在临沂市市本级正常参保职工医疗保险,现已超过待遇等待期,可以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及职工生育险待遇。

5.顾先生咨询,其父母亲都是企业退休人员,发现本月他们的医保个人账户较上个月都少了30元,想问一下是什么原因。

办理科室:市医保中心政务服务科

办理情况:工作人员联系了顾先生,通过系统查询,顾先生父母的医保个人账户于2021年1月扣除30元的2021年度长期护理保险。长护险资金通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等渠道按年度筹集。筹资标准暂定每人每年10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每人每年55元划拨,同级财政补助每人每年15元,个人承担30元。

6.谢女士求助,通过查询“临沂医保”APP,显示工作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不相符,请求核实。

办理科室:市医保中心信息统计科

办理情况:“临沂医保”APP自动同步显示医保核心业务系统信息。经核实,您为原**县*厂职工,2018年前该厂整体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2018年破产后,统一补缴职工医保,补缴时间段为2000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医保系统内查询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医保首次参保时间,与实际工作时间无关,不影响您缴费期间的医保待遇。

7.姚先生咨询,使用“临沂医保”APP,点击参保证明打印查询,但页面不显示,是否将这个功能下架了?

办理科室:市医保中心信息统计科

办理情况:工作人员和姚先生取得了联系,在“临沂医保”APP—业务自助办理—参保证明打印模块,可以打印参保证明,在临沂市医保局官网-临沂医保一窗通服务系统(个人办事)模块,也可以打印参保证明。这个功能目前可以正常可用,姚先生的手机当时没有正常显示,可能是网络或手机存储等原因。已建议姚先生多试几次,如问题仍存在,可拨打8600780联系工作人员解决。

8.李先生咨询,治疗牛皮癣的“可善挺”(司库奇尤单抗注射液)什么时候进医保?什么条件能打这个针,医保报销比例又是多少?

办理科室:待遇保障科

办理情况:可善挺(司库奇尤单抗注射液)为2020年国家新版药品目录中的谈判药品,从2021年3月1日起纳入医保目录,限定支付范围为对传统治疗无效、有禁忌或不耐受的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患者。职工医保的个人先自付比例为15%,居民医保的个人先自付比例为30%,然后按照慢性病相关政策进行报销。

9.闫先生咨询,其亲属参加了职工医保,患有抑郁症,并伴有记忆力减退等症状,现在在服用抗抑郁的药和延缓记忆力减退的药安理申,现想咨询一下,抑郁症能否办理慢性病?抗抑郁的药和记忆力减退的药“安理申”是否能慢性病报销?

办理科室: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科

办理情况:我们电话联系闫先生,通过沟通了解,其父亲是罗庄区参保职工,患有抑郁症,并伴有记忆力减退等症状,一直在服用“安理申”,现想咨询抑郁症能否办理慢性病,“安理申”是否可以給予报销。根据临医保发〔2020〕25号文件规定抑郁性精神病属于慢性病病种,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按照现行国家药品目录规定,“安理申”限明确诊断的阿尔茨海默病使用,因此不属于抑郁症使用范围,所以无法通过慢性病门诊进行合规报销。

10.赵先生求助,其亲属患有二型糖尿病,现已办理居民慢性病,在兰山区居住,想咨询一下如何在兰山区拿药享受慢性病的相关政策。

办理科室:市医保中心医保费用结算科

办理情况:工作人员电话联系赵先生,因其亲属是临沭县参保居民,其可以在临沭县域内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及各镇街卫生院购药直接结算报销,也可以在兰山区人民医院等已具备居民门诊慢性病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购药直报。如果需要在兰山区未实现居民门诊慢性病直报的定点医院购药,可以提供购药相关发票等到参保地所在的镇街卫生院医保服务站进行报销。

11.王先生咨询,近期朋友推荐“临沂保”,说是临沂市医疗保障局指导进行,请问该项业务是否属实?还是保险公司个别业务?

办理科室:待遇保障科

办理情况: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进行了联系,解释了相关问题。为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经市委深改委、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医保局、临沂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发展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实施意见》,坚持广覆盖、强衔接、市场化、可持续的原则,指导人保财险、中国人寿等15家商业保险机构设计推出我市参保人专属普惠型补充保险“临沂保”。“临沂保”面向我市所有参保人,不设置年龄、健康状况、既往病史、职业类型等前置条件,保费与个人疾病风险脱钩,既往症也纳入保障范围,重点保障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较高的费用,兼顾政策范围外费用。允许参保职工用个人账户余额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职工个人账户可为其市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直系家庭成员(配偶、子女、本人的父母)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鼓励用人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为职工和居民购买商业补充医疗保险,购买经费按商业健康保险规定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自2021年4月13日起,我市基本医保参保人可通过关注“临沂保”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参保,参保时间截至2021年6月10日。保障期限为2021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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