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市医疗保障局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无障碍阅读 进入长者模式
全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上级政策规定,自 2023 年1月起,灵活就业人员需要按月或提前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断缴费的,自次月起暂停职工医保待遇;中断缴费超过 3 个月的,设置3 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含缴费当月 )。灵活就业人员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为了保障您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请务必及时足额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临沂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