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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2023年4月22日(以出院日期为准)以前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医疗费的医保定额支付标准为顺产1500元、剖宫产2000元,自2023年4月22日(以出院日期为准)起参保居民住院分娩医疗费医保定额支付标准提高到3000元。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分娩费用低于定额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费用予以医保支付。